1、扩大购房财政补助范围
2、给予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3、实施菁英学子购房补贴
4、支持团购在售新建商品住房
5、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周转
6、加大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力度
7、实施积极的税收政策
8、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
9、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10、贯彻落实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政策
11、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12、支持居民商品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拆旧建新”
13、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14、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
15、支持企业优化开发
16、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
17、加快改善性住房供给
18、优化配套设施建设
19、鼓励适度建设产业公寓
20、优化用地供应政策
对已出让未缴清出让金的房地产用地,因企业自身原因确实无力开发建设的,由企业申请,经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未满一年的,扣除定金;对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扣除定金并按规定征收闲置费。
土地出让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承诺等方式提前开展场地平整、地质勘探和方案审查等前期工作,推行“拿地即开工”。
实施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推行“交房即办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充分发挥市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按“一企一策”原则灵活调整问题应对处置及价格备案政策;对现房销售的开发项目每达半年可灵活调整备案价格,上浮不超过2%,下浮不超过5%,以适应房地产市场价格形势变化;对期房销售的开发项目单栋住房去化率高于75%的楼栋,剩余房源可申请调整备案价格,降浮不超过5%,支持项目积极回笼资金。
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可通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限房,货币化安置,发放房票等方式进行安置。对于选择房票、双限房安置的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
支持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政府发放的相关消费券活动,开展个性化的商业活动;鼓励开发企业代缴购房人物业维修资金,购房赠送汽车、车位、家电、家具、家装等,加大优惠力度让利购房群众。
基于市区板块分化较为明显, 各板块问题不同的特点,参照外地做法,北部新城区等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同时有针对性完善小学和菜市场、商超等基本配套。
编辑丨蒋锐、束月琴 审核丨张晓磊、朱朝智
来源丨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 声明丨部分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觉得文章不错,记得点个“在看”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