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分司厅胡同15号房屋出租项目

文摘   2025-01-16 17:11   宁夏  

公告及报名期限:2025-01-15 至 2025-02-10

租总价:171.31万元/年

保证金总额:50万元

押金:50万元

保证金账号:9902001810331361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北京市

咨询电话:0951-8360861
标的简况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出租条件

承租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亿元。

是否允许多人联合承租: 否

其他说明:

1、水、电、气、热等费用的约定:承租方自用电费、网费、电话费、水费、燃气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自付。
2、房屋仅限于合法经营使用,不得私自改变外观及各种配套设施。
3、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事项。
4、租赁期间,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必须满足消防、治安、城建、规划、环保规范及建筑结构安全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装修前要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在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对租赁面积内部资产需自行管理。
6、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等例行检查工作。
7、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勘验,出租方不承担该租赁标的物的质量、新旧程度、能用与否等问题,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8、不接受多人联合承租。
9、不接受转租。
10、承租后房屋使用功能为建设京宁经济文化协作中心,作为宣传推介宁夏经济、文化、旅游和六特产品的重要公益性“窗口”和“平台”,分设经济、文化、旅游宣传展示区、“六特”产品展示销售区、商务洽谈区、特产品鉴区、线上宣介区、红酒酒窖等,设立京宁经济文化协作中心融媒体中心。
11、由承租方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提升,包括:设备维修更新、室内优化布局装修装饰,满足京宁经济文化协作中心需求。
12、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结束前提供京宁经济文化协助中心装修设计方案,方案需体现宁夏经济、文化、旅游及“六特”——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特点,立足宁夏实际,围绕“六新”产业布局,体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
13、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针对检查意见进行及时整改,如整改过后无法达到出租方要求,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承租方前期投入费用。

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一年一付。每期租金须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5日内支付至出租方。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如非因出租(对外承包)方原因,意向承租(包)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对外承包)方及交易所将有权扣除意向承租(包)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押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先用于补偿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对外承包)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包)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承租(包)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包)方均不应价的;
(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意向承租(包)方未与出租(对外承包)方达成租赁(承包)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押金(履约保证金)、租金和服务费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承租(包)方,最终承租(包)方未与出租(对外承包)方达成资产租赁(承包)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押金(履约保证金)、租金和服务费的; 
(6)最终承租(包)方未按照出租(对外承包)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标的物移交的; 
(7)最终承租(包)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出租(对外承包)方进行标的移交的;
(8)最终承租(包)方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未经出租(对外承包)方同意进行施工,或未能尽到安全施工义务,以至损害出租(对外承包)方合法利益的。 
2、最终承租(包)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及租金的等额部分。 
3、意向承租(包)方未能成为最终承租(包)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承租(包)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包)方。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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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出租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出租公告。本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网站(www.ntree.com.cn)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承租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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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宁夏地区唯一一家自治区国资委选择确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国有产权交易专业机构。是依法组织企业国有产权、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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