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出租】2024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快递驿站出租项目

文摘   2025-01-17 17:12   宁夏  

公告及报名期限:2025-01-16 至 2025-02-05

租总价:7.244万元/年

保证金总额:2万元

押金:2万元

保证金账号:990200181040873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银川

咨询电话:0951-5950881


标的简况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出租条件

承租条件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维护校园秩序和师生权益。
3、意向承租方营业范围需包含快递业务。

是否允许多人联合承租: 否

其他说明:

1、标的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网费、电话费、水费、暖气费、消防改造费等租赁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最终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及保证经营场所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费用。 
3、出租房屋仅限于合法经营使用,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外观及各种配套设施。最终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事项。 
4、承租房屋严禁转租、转让,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租赁期间,最终承租方需对承租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线路布置以及安装视频监控等),按出租方设计要求统一制作门头。最终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基本功能,装修前要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在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到期后承租方不得以装修成本尚未收回为由强行续租或要求出租方给以装修补偿。 
6、承租方对租赁面积内部资产需自行管理,若发生损失现象,自行负责。 
7、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等例行检查工作。 
8、押金的收取方式:押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因放假期间校方无法提供现场勘查,最终承租方不得以未勘验现场为由提出异议,拒绝履行交易程序。 
10、经营要求:标的房屋仅限于快递寄件、发件、收件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以满足学生、教师日常快递收发等需求为主。承租方经营所需设备自行投入,快递业务应涵盖市面上主流快递公司,公示价目表,要求服务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价格。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质量监督,一经发现高于公示价提供服务的情形即视为违约,除责令承租方限期改正、降低价格外,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单次服务收费5倍的违约金。如期未整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2年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每2年一个服务周期,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如非因出租(对外承包)方原因,意向承租(包)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出租(对外承包)方及交易所将有权扣除意向承租(包)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押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先用于补偿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对外承包)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包)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承租(包)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包)方均不应价的; 
(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意向承租(包)方未与出租(对外承包)方达成租赁(承包)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押金(履约保证金)、租金和服务费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承租(包)方,最终承租(包)方未与出租(对外承包)方达成资产租赁(承包)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押金(履约保证金)、租金和服务费的; 
(6)最终承租(包)方未按照出租(对外承包)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标的物移交的; 
(7)最终承租(包)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出租(对外承包)方进行标的移交的; 
(8)最终承租(包)方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未经出租(对外承包)方同意进行施工,或未能尽到安全施工义务,以至损害出租(对外承包)方合法利益的。 
2、最终承租(包)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及租金的等额部分。 
3、意向承租(包)方未能成为最终承租(包)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承租(包)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包)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包)方。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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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出租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出租公告。本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网站(www.ntree.com.cn)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承租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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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宁夏地区唯一一家自治区国资委选择确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国有产权交易专业机构。是依法组织企业国有产权、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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