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愿申报、专家评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确定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等21个第二批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落实试点各项工作。
根据研究制定的各试点重点建设内容及标志性成果,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明确四张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和标志性成果清单),落实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各试点应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系统梳理环境健康领域项目,定期报送项目进度和成效,以项目建设的推进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探索创新,高度重视试点成果的有感有效,努力为全省的环境健康管理提供实践样板。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加强试点建设过程监管,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时跟踪调度试点进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省生态环境厅将强化试点帮扶,定期组织专家定向帮扶;依托数字化平台实施试点全过程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对试点给予资金、政策和资源支持,对试点评估不合格的试点所在地市,不予考虑后续试点安排。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杨昕
责编:钟秋芬
审核:李烜
监制:赵刚、管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