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保局最新曝光第四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在此郑重提醒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参保群众:任何试图非法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请大家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正当使用,携手保护好我们的“看病钱”“救命钱”。
案例一
佛山市虹康医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佛山市虹康医药有限公司存在故意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提供便利的行为,通过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非法获利合计1300.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回基金:1300.00元人民币;2.罚款:4160.00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二
佛山太乙堂中医院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经查,佛山太乙堂中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5116.75元;3.罚款35116.75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三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经查,佛山复星禅诚医院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8611.05元;3.罚款108611.05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四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经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7613.23元;3.罚款107613.23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五
佛山市南海区全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经查,佛山市南海区全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8113.46元;3.罚款18113.46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六
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
经查,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等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21256.10元;3.罚款121256.10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七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存在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基金16119.00元;3.罚款16119.00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八
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基金41046.40元;3.罚款41046.40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案例九
佛山市顺德区家信专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佛山市顺德区家信专科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基金95729.75元;3.罚款95729.75元。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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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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