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报案: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存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被盗刷金额、交易记录、医保卡信息等。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调查。
2.联系医保部门:及时联系属地医保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3.一旦发现医保卡遗失应该马上挂失:不要将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转借他人。
4.更改密码: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建议更改医保卡相关的支付密码。密码尽量不要用简单的成串数字顺序或逆序设置,同时避免使用生日及身份证号码里的数字设置卡片密码,不要透露给他人。
5.警惕诈骗短信:有不法分子利用“医保停用”等相关信息,向参保人员发送诈骗短信,参保人切勿向陌生人发送验证码、密码、面部识别、手机共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
各地医保部门接到群众反映后,应立即指导参保人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定点药店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异地盗刷的,则与被盗刷地医保部门联系协助处理;
可对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进行临时冻结,防止再次损失;
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医保业务上协助公安部门办案;
及时向省医保局汇报相关情况;
各地医保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反诈骗宣传,提醒参保人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医保卡、身份证和医保个人账户密码,规范医保码使用,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信息链接,以免因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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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医保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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