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辑 | 图解莆田各县区法院工作报告(一)

政务   2024-12-27 17:25   福建  



编者按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2024年,莆田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两会召开在即,即日起,莆田中院新媒体平台推出“两会特辑”专栏,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展现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新发展、新成效。

两会特辑| 一起来看



近日,莆田各县区两会相继召开,各县区法院院长(代院长)分别在大会上作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和广泛热议。


一起看看莆田法院

砥砺奋进的足迹



荔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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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荔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荔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林青山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2024年12月27日,会议选举林青山为荔城法院院长,表决通过了关于荔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荔城法院受理案件14826件,办结12443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19件,平均结案时间、执行完毕率等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聚焦平安稳定,守护社会大局长治久安。审结刑事案件477件719人,惩教结合推进综合治理,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16%,1个案件获评全省法院系统2024年度优秀案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室,行政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10.3%;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整合交通、物业审判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实现类型化纠纷就地调、立、判一站式化解,3个法庭均被评为“一星级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护航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成立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结破产案件23件,全市首家协助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破产企业财产;与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共同揭牌成立区文物司法保护联络站,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执结案件7191件,执行到位金额2.35亿元,全市首家联合莆田高速交警签订《执行警务协作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与市法院开展协同执行,凝聚强大执行合力,善意文明执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

三是紧扣民生福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各类民生案件1349件,联合多部门成立5个留守(困境)儿童帮扶驿站,1名法官作为“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辖区留守困境儿童;为222名当事人追回涉“老妈乐”诈骗案非法集资款2000万余元,执行到位率100%,倾力守护“养老钱”;设立助残巡回法庭、无障碍速裁法庭,1个案件入选福建法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残联领导莅临调研司法助残工作情况。

四是做实强基固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在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调研会议上进行交流;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1个党支部和1名党支部书记分获市、区“两优一先”表彰;干警撰写的7篇案例、论文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10篇论文在市级学术研讨、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奖。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持续加强改进法院工作。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2件次;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观考察、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积极争取区人大的关心与支持,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区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决定》,为深化执行联动协作、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涵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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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莆田市涵江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陈志华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12月27日,会议选举陈志华为涵江法院院长,表决通过了关于涵江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截至12月15日,涵江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877件,办结11147件,同比分别增长8.2%、3.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77件。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赋能现代化美丽宜居涵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24件495人。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商事案件407件。审结涉港澳台侨案件104件,不断完善涉港澳台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得到中央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调研组高度肯定。协助越南谅山法院送达司法文书,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协助优秀案件。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积极探索运用劳务代偿、蓝碳增汇、减量修复等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模式,责令破坏生态者在木兰溪沿岸补种红树植物、除治互花米草,守护木兰溪碧水安澜。

二是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事案件7250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24%。加大执行力度,在全市法院率先完善执前督促履行工作规程,执结案件3074件,执行到位金额1.6亿元。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为当事人追讨工资及各类损害赔偿等591.4万元。

三是做实为民司法,回应多元化群众司法需求。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开展巡回法庭、田间法庭、送法下乡等,推广“近邻法官”释法说理、指导调解,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708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类案监督指导,将68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阅核案件790件。强化科技赋能,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3个示范性跨网融合科技法庭,引入“云上法庭”信息化终端,让诉讼驶入“快车道”。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党课、辅导讲座、政治轮训,掀起学习热潮。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650余人次,6篇学术论文、调研文章、典型案例获市级以上奖项,全院先后有6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开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17个。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依托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制定《关于加强立法联系与人大代表意见办理的工作方案》,设立人大代表履职解纷室,完善“代表+法官”调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案件18件。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细则》,开展代表定向结对联络,走访听取意见建议256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6场次,寄送《法院工作简报》4期1760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选任培训陪审员64名,陪审员参审案件325件。




秀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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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秀屿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秀屿区人民法院院长翁奇任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12月26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秀屿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秀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673件,结案14527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执行完毕率等多项审判执行指标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先后有3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篇案例荣获福建省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护航秀屿“五区”战略落地实施,推动科教兴区、海洋富区、工业强区、物流活区、新城旺区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海洋经济司法服务保障实施意见》。积极融入区统战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商会会长“四长”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检察院成立“法检小助”工作站。联合检察、公安等单位签署土海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与泉港法院建立跨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探索“生态+执行”新模式,在全市率先适用《筑巢护鸟令》,助力生态福地建设。

二是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405件,判处罪犯638人。推进“黑财清底”,严厉打击跨境电诈犯罪,依法惩处“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土地、邻里纠纷等,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发出人身保护令6份,教育督促令1份。与福州军事法院、南日岛海防部队共同设立军地司法协同办公室。开展“终本出清”活动,推动444件终本案件实际执结,执行质效综合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主动融入区、镇综治中心建设,强化纠纷源头化解。派出40名法官(助理)开展“三官一律”挂钩服务。联合秀屿公安建立矛盾纠纷联动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海上枫桥调解中心”建设,探索妈祖文化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走进农村、社区、机关学校等,做好普法宣传。依托东峤巡回审判庭、妈祖故里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为群众提供便利。

四是强化政治引领,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打造“党建+生态司法”、深化“党建+执行联动”等品牌。抓实“法答网”平台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用工作。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实行院庭长“阅核”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用好“一单一令一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用好“清风”系统,增强监督实效。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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