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一天,某小区业主日常下班回家,发现家中进水,经物业工作人员疏通处理,发现是厨房共有的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楼上用水反灌到该户家里,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厨房共用下水管道的疏通清理义务,导致家中进水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经含山法院审理查明,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定期检查及维修、疏通义务,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反水至业主室内,应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业主未及时发现下水管道堵塞反水,对扩大损失亦存在一定过错,综合确定被告物业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 6523.5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联系物业公司,告知其未能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相关义务,保持小区共用下水管道通畅,造成业主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物业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打开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心结,该公司将案款缴纳至法院账户,该案至此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