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有效落地,新城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共安全办对辖区多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针对企业负责人与员工进行现场考核,以检验企业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通过现场问答、试卷考核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的法规理解与运用、安全管理职责履行、应急管理能力及安全宣贯培训推动等方面进行深入考查。在某大型化工企业,负责人被要求详细阐述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以及针对新条例中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多数企业负责人展现出对条例的良好掌握,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清晰思路,但也有部分负责人存在对重大隐患判定认识不足的情况。
对于一线员工,考核聚焦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能力及安全责任意识。在某加油站,员工被随机选择回答岗位所涉及的隐患排查重点与应急处置措施。大部分员工能够熟练掌握,但仍有个别员工存在隐患排查责任不清、应急处置流程不熟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