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协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交流会在北京市律协举行。天津市律协副会长纪雪峰和北京市律协副会长袁华之出席,各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双方代表分别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的关键条款、适用场景以及可能存在的争议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天津市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协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进行探讨,并围绕如何加强两地律师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合作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表示,将继续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两地律师行业的共同发展。
此次交流会为两地律协的专业委员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了双方在建设工程与土地房地产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供稿: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