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干?赣县刘某偷功德箱被起诉!

政务   2024-09-18 18:3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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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阳光说法】专栏第145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功德箱承载着人们的期许和希望,人们向功德箱里投钱,祈愿美好、展示虔诚。然而,却有不法分子觊觎里面的钱物,将手伸进了功德箱。



01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11日凌晨,正是月黑风高时,犯罪嫌疑人刘某路经某地一个寺庙,见到放置在大殿中间的功德箱,顿时心生歹念,觉得从功德箱中取得钱财容易得手还不容易被察觉。于是趁着寺内无人,采取非法手段,将功德箱内财物盗走。

在得手后,刘某并未收手,分别在7月13日凌晨、7月19日凌晨再次到该寺庙内作案。三次在该寺庙功德箱内盗窃合计人民币358元、港币20元。随后不久,刘某被抓捕到案。另还查明,刘某此前多次因盗窃功德箱钱款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因涉嫌盗窃罪,刘某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检察官说法


功德箱内的钱款是由捐赠者捐赠给庙宇,用于维持庙宇日常经营。钱款所有权属于庙宇,刘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捷径,盗得的财物无论多少,始终都是不义之财,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以身试法,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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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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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曾涛

二审(校) | 刘禛

三审(校) | 欧阳光、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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