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相关规定

文摘   2024-10-31 10:45   黑龙江  

一、职能和保障

(一)机构职能

监狱教育改造科是开展罪犯思想、文化、技术(以下简称“三课”)教育的管理督导职能部门,负责教学任务、教学规划的审批下达,教学效果的检查考评,以及场所、器械等设施物品的保障管理。“三课”教研室负责罪犯“三课”教育教学任务的组织落实,制定年度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具体要求,组织落实“三课”教育教学日常工作。

(二)硬件保障

各监狱(所)应逐步建立完善独立的教育中心,建设不少于3间专用教室、教育礼堂和技术实训室等场所,推进“三课”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专用教室应配备必备的桌椅、黑板、多媒体教学等设施,充分发挥教育场所阵地作用,保证教育场所的有效利用。

二、运行规范

(一)授课对象

1.思想教育:在押罪犯应全员参加思想教育学习。

2.文化教育:在押罪犯年龄不满45周岁,能够坚持正常学习,尚未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文化程度接受相应的文化教育;已完成义务教育或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罪犯,鼓励其参加其他文化教育;对文盲罪犯,应当在两年内完成扫盲教育。

3.技术教育:在押罪犯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一技之长,能够坚持正常参加学习和生产劳动的,应参加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教学形式

“三课”教育坚持因人施教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教学模式。每周三下午为集中学习“教育日”,有条件的监狱应组织罪犯在教室中开展课堂化教学。

各监狱(所)根据省局印发的年度“教育日”教学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教学安排,并报省局备案。

1.思想教育: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监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可以通过集中授课、小组讨论、座谈会、现身说法、写心得体会、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或罪犯家属子女来监狱帮教等形式开展思想教育。

2.文化教育:根据文化程度编班,按教学计划实施课堂化集中教学或电化教学。

3.技术教育:突出岗位实践教学,采取课堂教学与劳动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三、教育内容及课时安排

(一)教育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法律常识教育、认罪悔罪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劳动常识教育等。

2.文化教育主要血抚扫盲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及辅助教育(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小学、初中的数学、语文。

3.技术教育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参加劳动的实际情况以及刑释后就业谋生需要,设立服装加工、烹任、食品加工、电子商务、电器维修、养殖、种植就业算机要训项目。原则上,罪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生产工种申报项目,也可在培训工种中任选一项。

(二)课时安排

1.成年罪犯接受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0课时。

(1)思想教育: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时间全年不少于200课时;课堂化、电化教学应达到全年课时的80%。

(2)文化教育: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时间全年不少于150课时。

(3)技术教育:对罪犯进行技术教育时间全年不少于150课时;专业、理论课教学时间应占计划课时的25%,实践课占75%。

2.未成年犯接受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1000课时,“三课”教育时间对照成年罪犯按照比例增加。

四、教学要求

(一)罪犯“三课”教育使用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统一编写的教材及教学大纲。

(二)“三课”教研室应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教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专(兼)职教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思想、文化、技术课教员,可以从本监狱的人民警察中选任,也可以从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任。对罪犯的文化、技术教育,可以在本监狱选择服刑表现较好、有文化技术专长的罪犯协助。禁止罪犯担任未成年犯教员。

(三)加强教学管理,保证罪犯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的时间。

(四)实行学科考试制度。监狱每年进行两次思想、文化教育考试;技术教育可根据教学实践需要或职业技术鉴定部门要求组织考试,凡通过职业技术鉴定部门统一考试合格的罪犯,为其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三课”教研室统一组织批卷,录入考试成绩。

(六)总结、归档。各监狱(所)每学期末进行本年度“三课”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布置下年度工作任务。

五、考核机制

(一)思想教育

1.政治教育:年度在押罪犯政治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政治教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法律常识教育: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法律常识教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3.公民道德教育: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公民道德教育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认罪悔罪教育:承认犯罪事实,认罪服判。

5.劳动常识教育:通过教育树立起正确的劳动观念,掌握基本劳动技能,达到刑释后适应家庭生活和社会需要的目的。

6.时事政治教育。通过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婚姻美德的认知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文化教育

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脱盲人员达到应脱盲人数的95%以上,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5%以上。脱盲的标准是:识汉字1500个,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记简单的帐目,能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三)技术教育

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取得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的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90%以上。

黑龙江省香兰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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