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吴嘉昆,有大动作!

政务   2024-11-06 07:31   浙江  
11月5日
嘉善县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
暨“青吴嘉昆”联合执法行动
正式启动
青吴嘉昆四地农业执法部门
开展渔业联合执法行动
共同保护
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上午10点,青吴嘉昆四地执法人员在陶庄镇汾湖水上运动中心交界水域集合,执法编队沿太浦河开展联合巡航检查,重点查处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捕捞行为和违反嘉善水域禁渔期制度捕捞行为。


根据青吴嘉昆四地农业执法部门签署的《示范区农业执法合作备忘录》,从2021年开始,四地每季开展一次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不定期开展“1+1”“1+2”联合行动,长三角一体化水域的齐抓共管得以强化。


“11月1日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期管理制度的通告》正式实施。”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队长许盾超说,“接下来,嘉善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四地交界处编织一张紧密的执法网,对非法捕捞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动态清零,营造渔业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嘉善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禁渔期管理制度的通告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渔业资源,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巩固我县“五水共治”成果,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我县水域实施禁渔期管理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和时间


太浦河、红旗塘、北祥符荡、南祥符荡禁渔时间为全年


嘉善塘、三店塘、塘港(包括南塘港)、茜泾塘(包括清凉塘)、白滩港、芦墟塘、石井塘、长生塘、伍子塘、南星桥港、白水塘、汾湖、北许漾(包括西浒荡)、蒋家漾(包括桃花漾)、沉香荡、长白荡、马斜湖禁渔时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具体范围见《嘉善县禁渔河道湖泊名录表》和《嘉善县禁渔示意图》)。


二、禁止作业方式


禁止除休闲游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期间内作业的,须经浙江省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法律责任


违反禁渔规定的捕捞行为一经查获,将依法依规查处。


四、举报电话


110、12345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嘉善县禁渔河道湖泊名录表


一、禁渔河道



二、禁渔湖泊



嘉善县禁渔示意图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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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柯爱

责 审 | 丁珩、顾燕

终 审 | 王培澄

来 源 | 嘉善县人民政府,县传媒中心 记者/郭欧、熊冰,通讯员/张国政


印象嘉善



视频制作:县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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