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公布2025年公(廉)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时事   2025-01-03 11:10   云南  


关于启动2025年

公(廉)租房租金收取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25年保障房小区租金收取工作,规范保障房管理,现将相关2025年保障房租金收取、续签合同事宜通知如下,关乎保障房住户切身利益,请广大住户相互转告。


一、租金收取范围

春晖、枫园、昭露、滋露、雨露、锦绣朝阳、北馨佳园、祥和佳园、幸福馨居公(廉)租房小区。


二、租金收取标准

保障房租金(含欠缴租金)均按照《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的请示》(昭区发改请〔2021〕28号)和《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的批复》(昭区政复〔2022〕8号)文件执行。

(一)祥和佳园小区租金标准为:3.50元/平方米·月。

(二)锦绣·朝阳小区租金标准为:3.70元/平方米·月。

(三)北馨佳园小区租金标准为:2.70元/平方米·月。

(四)春晖、枫园、昭露、滋露、雨露廉租房小区租金标准为:2.50元/平方米·月。

(五)幸福馨居小区租金标准为:1.85元/平方米·月。


三、租金减免

实物保障对象租金减免比例严格按照《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特殊群体租金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昭区政办发〔2023〕13号)文件执行。

租金减免对象,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租金收取支付方式

现场扫码缴费进入国库。


五、承租户缴纳租金需要提供资料

缴纳租金:需提供租赁使用证及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提供主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租金收取时间

春晖、枫园、昭露、滋露、雨露、锦绣朝阳、北馨佳园、祥和佳园、幸福馨居小区:2025年1月13日—2025年4月30日(节假日、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8:30—11:30,14:30—17:00。

备注:租金收取时每日17:00后工作人员需要扎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工作人员需要对账,其间不办理租金收取业务。


七、租金收取地点

(一)春晖、枫园、昭露、滋露、雨露小区租金收取点:在半边街福顺园一楼大厅。

(二)北馨佳园小区8幢9幢中间(物业服务中心)。

(三)祥和佳园和幸福馨居小区租金收取点:在祥和佳园35幢S5门面。

(四)锦绣朝阳小区租金收取点:锦绣朝阳14幢1单元1楼(物管公司一楼)。

承租人可就近选择地点进行办理。


八、规定时间未缴纳租金的,区住保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昭阳区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保障对象拖欠租金半年以上,保障房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其承租公(廉)租房),收回其承租公(廉)租房) 。


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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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丨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终审丨马燕

编审丨张永刚

编辑丨尹婕

校对丨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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