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以来,洛阳市委政法委全力推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类警情分流化解工作,通过广泛开展调研、选取试点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出台工作文件、打通信息平台等方式,深入探索完善全市乡镇(街道)矛盾纠纷类警情分流化解处置机制,推动形成以110矛盾纠纷类警情为主线,派出所与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矛盾联调的格局,凝聚起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类警情处置在前端,以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张老师,房子修好了吧?”近日,嵩县洒落村的驻村辅警到该村居民张某家中现场回访。张某表示问题已经解决,今后会与邻居好好相处。 原来,张某与邻居因翻修房屋发生纠纷而报警。嵩县公安局田湖派出所民警初步调解无效后,将该纠纷转交给了田湖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当日,该纠纷就通过办理流程,被分包给了该镇一名科级干部,受理告知书也被送到张某手上。 随后一周,经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协调驻村辅警、洒落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多次现场调查、调解,张某与邻居达成了一致协议。 收集、评估、分流、处置、回访,该矛盾纠纷的处置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工作闭环。 “矛盾纠纷类警情分流是为了打通矛盾纠纷信息资源各平台堵点,着力解决派出所‘看得见矛盾但精力不足管不细’,乡镇(街道)‘看不见矛盾防不住’的难题。”洛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向阳说。 一辆电动自行车、一个背包、一个小马扎、一套登记册……每周,除了在警务室值班外,嵩县公安局田湖派出所驻田湖村辅警史娜娜都会用这些装备开展走访工作。 “8月5日,刘某放在家门口的篮子丢失……”字迹工整的工作日志上,清楚地记录着每天她发现并处理的“鸡毛蒜皮”事。史娜娜说,她是靠着处理小矛盾小纠纷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而且她发现,转得越勤,矛盾越少。 排查中,洛阳市各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全面收集110警情和日常执法办案、基层入户走访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全面登记造册,明确基本情况。一线民警辅警在接处警中遇到矛盾纠纷类警情时,会做到见人见事、先期处置、能调尽调,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旅游旺季时,每天都要调解数十起矛盾的栾川县公安局栾川派出所老君山警务室民警李冰洁说:“很多矛盾纠纷起初都是小问题,只要及时介入,90%以上都能就地化解。” 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某村民家的房屋因邻居家失火受损。民警接处警后对该纠纷进行了登记,分流给了该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牛鹏辉。牛鹏辉受理该纠纷后,当晚就带人冒雨到受损群众家中评估损失,帮助处理房屋受损事宜。随后,他带领该村矛盾调解队伍组织调解。因为前期介入及时,该纠纷很快调解结案。 结合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洛阳市各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对分流的矛盾纠纷类警情会认真分析研判,根据事件性质、对象、矛盾激烈程度等情况,精准划分等级,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各乡镇(街道)会根据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结果,明确处置单位,分级调处化解。一般矛盾纠纷事件由所属村(社区)调处化解;复杂矛盾纠纷事件则由乡镇(街道)分包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元化解。 为确保工作实效,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下,洛阳市要求不搞“一刀切”。该市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由县(区)级平安建设促进中心统一指导,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完善调解联动机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宜阳县张坞镇实施“访、防、放”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洛龙区开元路街道推行微网治理;伊滨区庞村镇构建了“排、研、调、访”一体工作格局。 洛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玉杰说:“洛阳市坚持‘小切口’原则,找准具体抓手,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进行精准施策,靶向破解难题,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出洛阳贡献。”
来源 | 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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