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洛阳实践】洛阳市洛龙区:小事共办 调解有温度合法度

政务   2024-11-20 17:22   河南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离不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辛劳付出、无私奉献。为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举措,河洛政法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洛阳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市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四治融合”的成功经验做法,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阳、法治洛阳营造浓厚氛围。

洛阳市洛龙区位于洛阳市的行政中心、经济中心、文化和体育中心,“村改居”社区多、商圈多、城中村多,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多、人员结构复杂,矛盾纠纷类警情多发。

今年以来,该区探索按照分层分级、快办快处原则,依托矛盾纠纷类警情分流,把群众通过110反映的“一家事”变成多部门联动的“大家事”,联合发力、多元共治,做到“小事共办”。
鉴于辖区接到的矛盾纠纷类警情90%为一般纠纷事件的情况,洛龙区做强村(社区)级“前哨站”,抓牢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等3个发力点,做到“小事不拖”。该区采取网格员“随警调”工作模式,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与懂法执法的专业力量同向发力,让调解有“温度”、合“法度”。
该依托志愿群众多点分流,在分流工作中坚持专群结合,建立社区网格员、专业矛调品牌和志愿者调解等3种调解模式,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到矛盾纠纷类警情分流化解工作中。一方面组织辖区内“阅历广、经验足、威望高”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充实到“邻里和事佬”工作队,形成专业矛调品牌;另一方面用志愿者服务互助平台吸纳社区中有热情、有能力的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日常调解工作。同时,优化调解方式,运用“矛盾纠纷调解+心理介入”新形式,坚持从“心”开始,在心理咨询师参与下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心理干预,提高调解工作成效,为矛盾纠纷调解增加温度。
对于较难调解的矛盾纠纷,该区建立“两表一报告”制度,经过评估后,充分整合党政、司法、行业和社会力量的资源,采取“由果导因、对症下药”的细化工作措施,针对性开展化解。
从分流工作开展以来,洛龙区共接收矛盾纠纷类警情888件,化解799件,化解率近90%,有效降低了基层警务压力,提升了辖区群众满意度。

来源 | 河南法制报洛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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