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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广西鹿寨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9月1日批准入伍青年廖某某因个人思想原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退回。
通报称,廖某某,男,壮族,鹿寨县鹿寨镇青年,西北民族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下半年,廖某某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9月1日被批准应征入伍,分配到南部战区空军第一航空装备训练基地(柳州)训练。
然而,在入伍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廖某某多次表达了对部队生活的不适应和抗拒,四次提出书面不愿服役的申请。尽管部队、地方征兵办及其家人反复劝解,廖某某仍坚持要求退出现役。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廖某某被部队除名,并面临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包括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取消义务兵优待政策并罚款、限制出国(境)、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这一案例不仅揭示了廖某某个人责任感的缺失,更凸显了依法服兵役对于个人未来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廖某某因拒服兵役而遭受的严厉处罚,为全社会适龄青年敲响了警钟,强调了履行兵役义务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依法服兵役对政审的深刻影响
廖某某的案例深刻地说明了依法服兵役在公务员、企业政审中的关键地位。在政审环节,个人的服兵役记录或拒服兵役行为将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服兵役能够体现个人的纪律性、责任感和国家情怀,这些都是公务员和企业单位人员所必需的基本素质。而拒服兵役则可能被视为缺乏责任感、纪律性不强,从而影响政审结果,甚至导致政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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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工作者综合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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