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俄罗斯商品馆如雨后春笋般
在全国各地涌现
这些商超店以其独特的俄罗斯风情
和丰富的商品种类吸引了大量消费者
但消费者在选购俄罗斯商品过程中会发现
有些食品是从俄罗斯进口的
还有一部分标明“俄罗斯风味”
如大列巴、肉肠、奶粉等
其实是国内生产厂家生产的
作为消费者
如何辨别这些食品到底是俄罗斯进口
还是国内厂家生产?
购买俄罗斯食品
“三看”食品标签很重要!
首先
看进口俄罗斯食品中文标签
是否标注原产地(或原产国)
如果中文标签上标明了“原产地(或原产国):俄罗斯”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说明该食品是进口俄罗斯食品;反之,中文标签内容中出现了国内的生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国内的产地,或标示着中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执行标准,说明这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食品,不是进口俄罗斯原产的食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其次
看进口俄罗斯食品中文标签
与外文是否对应
有些“俄罗斯风味食品”标签上标注了大量的俄罗斯文字,虽然国内生产的食品可以使用外文,但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网址除外)”。如果食品标签上的外文与中文没有对应关系,且标示的外文大于相应的汉字,这些都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
最后
看进口俄罗斯食品中文标签
是否标注在华注册编号
在华注册编号是中国海关为每个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赋予的唯一编码。编号为18位,由4位大写字母和14位数字组成,具体格式为:C+3位国家代码+4位产品类别代码+6位日期+4位顺序号。
同时,也提醒
进口俄罗斯食品的经营者
还应该遵守以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进口食品需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小伙伴们如果在购买俄罗斯食品过程中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或者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进行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