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一
孕早期健康管理
二
孕中期健康管理
三
孕晚期健康管理
妇保人员一般在孕28~36周、37~40周分别对孕妇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告知孕妇孕期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及时转诊。
四
产后访视
五
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正常产妇产后42天可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如果产妇在孕产期曾出现异常情况需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妇保人员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 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指导。
服务流程
地址:河津市妇幼保健院一楼孕产保健科
咨询电话:0359-5357530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