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3号)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的决定
(2025年1月12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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