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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安县饮用水源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场拆迁项目选房分房的公告
为做好靖安县饮用水源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场拆迁项目选房分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工作原则和“先征先选”优先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选房分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分房时间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5日,共计一天半。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开始选房分房(每个时间段为一个选房分房批次),被征收人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选房分房现场,参加选房分房。
二、选房分房地点
选房分房地点:靖安县城南市民健身公园(书山广场)。
三、选房分房对象
此次选房分房对象为2022年靖安县饮用水源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场拆迁项目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户,共90户。选房人以《靖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中确定的被征收人为准。
四、供选房源
此次供选房源为大桥花园8、10、11号楼,共计96套。其中:
(1)中户型(三室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左右的B户型2套;
(2)大户型(三室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左右的A、E户型94套。
被征收人按选房分房顺序号依次进场选房,超过10分钟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序号优先选房分房权利,选房分房领导小组有权采取后序号选房人自动递上的方式选房,确保选房分房有序进行。选房分房中,选房人延迟赶到且本批次分房未结束的,依申请可以在其分房顺序号后的其他选房人任何分房顺序号前插入补选房;如延迟赶到且本批次分房已结束的,依申请可以在下一批次任何分房顺序号前插入补选房。
对未按要求时间及时参加选房的,由县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集中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安置房号。
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