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分8.2的《小巷人家》里,都有哪些“家长里短”? | 晓法追剧

时事   2024-11-20 18:51   新疆  

近日,年代剧《小巷人家》爆火,该剧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末,江苏省苏州棉纺厂家属区一条小巷中庄家、林家、吴家3个家庭的生活变迁。贴近生活的剧情引发大家共鸣,其中不少法律问题也引发网友讨论。


剧情截图


剧中,庄家、林家共住一个院子,邻居王勇为图方便,在两院间的墙壁下凿洞排水,导致庄林两家的小院连淹了2次。针对王勇的做法,庄林两家该如何维权?


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成林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时(如通风、采光、用水、排水、通行等),相互之间要求对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王勇在墙壁凿洞引流污水的行为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给庄林两家的院落造成损害,影响了正常生活。庄林两家可就此问题与王家协商,若无法解决,可及时保存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对于财产损失价值、损害原因难以确定的,相邻方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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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庄超英结婚后,每月都要给父母上交工资。后来妻子黄玲两个月没发工资,庄超英试图与父母商量暂时不再上交工资,引起父母的不满和谩骂。那么,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上交工资吗?


白成林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意味着,子女有给予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但婚姻中,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庄超英的父母要求其上交工资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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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黄玲可以要回丈夫的工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或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况,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庄超英一直将工资上交给父母,但妻子黄玲对这笔钱享有平等处理权,在黄玲所在的棉纺厂发不出工资的情况下,黄玲有权要回丈夫的工资维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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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宋莹随丈夫到广州做生意,厂里分配给她的房子空缺,吴姗姗通过关系,逼宋莹租借了房子。购房政策出台后,吴姗姗又将自己和儿子的名字落在宋莹名下,企图强行霸占宋莹的房子。在生活中,如果房屋被别人非法占用,该如何维权?


  白成林说,如果情况允许,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表明房屋的合法产权归属,要求对方自愿腾退房屋。若协商无果且对方拒不搬出,可以选择报警求助。如果对方强行闯入,甚至破坏房屋设施,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或“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警方可以依法介入处理。
  当沟通和报警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房屋所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排除妨害”。这类诉讼可以要求非法占有人立即腾退房屋,归还房主合法的居住和使用权。
  如果法院已判决对方必须搬出,但非法占有人依然不执行,房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会通知对方搬出房屋,并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晓法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关键文件,尽量保留和房客的沟通记录,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作者:记者 马风洁

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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