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倡议我县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加入民兵组织。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干部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集合点验、军事训练等任务。
(四)征集对象
优先征集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无人机操作手、冲锋舟操作手、客车和货车驾驶员、测绘导航人员、网络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医护防疫人员、心理医生、水电工、水气管线工、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人员、宣传正能量的“网红”、多媒体制作人员等)。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同时也非常欢迎其他热心支持国防事业的常住居民或具有本地1年以上用工合同、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
三、民兵待遇
(一)享受优待政策。参照《河北省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试行)》。
(二)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每年为新入队基干民兵和参加训练基干民兵免费体检一次。
(三)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年度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每天200元左右),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抢险救灾、学生军训、比武竞赛或相关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四)实行表彰奖励。根据年度训练、比武竞赛等活动情况,对优秀民兵干部、优秀民兵进行表彰。
四、民兵义务
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服从军事机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管理,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按要求参加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的集合点验、军事训练、任务演练活动,随时响应国家号召,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稳定、动员支前等任务。
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每年由组训单位组织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12天。
五、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止。欢迎有意愿的广大公民踊跃报名参加。
报名电话:0310-2653717 15533377810
■来源:鸡泽县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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