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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作示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王 宁
《人民日报》(2024年12月19日 第 09 版)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回信,勉励大家发扬先辈光荣传统,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是对盟誓代表后代和云南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是对云南践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充分肯定,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之一,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个缩影。1951年元旦,普洱专区各族群众举行盟誓大会,立下民族团结誓词碑,许下同心同德跟党走誓言。这座碑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它见证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开创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局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动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为世界提供了全新样本。从这一历史进程看,民族团结誓词碑,既是一座历史丰碑,更是一条正确道路。一路走来,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必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阔步前行。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南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传承弘扬誓词碑光荣传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以深邃的历史洞察力,深刻总结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怎样与时俱进、我国民族关系怎样建设发展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我们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近年来,云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巩固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成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重要展示窗口。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才能深刻把握民族工作的时代要求,担负起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时代使命。新征程上,云南将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的历史方位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内涵外延,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作出新的示范。
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正是在党的领导下,云南各族群众摆脱了纷争、走向团结,摆脱了贫困、走向富裕,摆脱了落后、走向进步,民族团结誓词碑上“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的梦想变成了现实。近年来,云南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编制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统筹资源促进各民族各地区协调发展。如今的云南,五星红旗在村村寨寨迎风飘扬,音乐剧《阿佤人民再唱新歌》、音乐节目《我唱新歌给党听》等里的歌声激荡人心,云岭大地处处绽放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各族群众发自内心爱戴习近平总书记、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各族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只有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新征程上,云南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等主题实践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物质基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义。75年来,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换了人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实现新跨越。近年来,我们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实施农民增收、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等行动,933万农村贫困人口一举脱贫迈入全面小康,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第二次实现“一步跨千年”,374个沿边行政村全部建成现代化边境幸福村。2023年,全省经济总量历史性迈上3万亿元新台阶,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218元,比2015年翻了一番。实践证明,只有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才能让各民族在经济上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融为一体,推动中华民族构建统一经济体。新征程上,云南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更好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施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成为各族群众实实在在的幸福,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持续增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厚土壤,是各民族共同的骄傲。近年来,云南深入挖掘民族文化中的优秀基因和时代价值,创作《桂梅老师》《澜沧水长》《幸福花山》等大批优秀作品,建成24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推动彝绣、独龙毯、白族扎染等一批民族手工艺品走向世界,涌现出腾冲市司莫拉村、洱源县郑家庄“七个民族一家亲”、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丙中洛“丁大妈的家”等示范典型,打造“旅居云南”新品牌,让人们充分感受中华文化的多姿多彩,感受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其乐融融。实践证明,只有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才能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新征程上,云南将持续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让中华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强大精神纽带。
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健全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社会实践,也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的民族立法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近年来,云南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健全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10件、自治条例37件,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才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稳定预期和法治规范。新征程上,云南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民族立法工作,推进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素养,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以法治力量保障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全面加强青年一代正确民族观教育,培养具有坚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新人。青年一代担负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时代使命,肩负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重任。近年来,云南坚持把教育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成304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学在全省高校全覆盖,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云南的很多学校,不同民族的学生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学在一起、互帮互助,绚丽多姿的民族舞成为“最炫课间操”,“童心向党、强国有我”的誓言回响在每所校园。实践证明,只有从娃娃抓起,播种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才能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接力棒一代一代传下去。新征程上,云南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石榴红夏令营”等实践活动,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植入孩子们的心田,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
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后,我们组织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赴京参观学习,追寻先辈足迹、体悟历史荣光、续写时代新篇,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热烈反响,广泛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了各族群众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的昂扬斗志。丰碑永矗,光芒永放。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发扬先辈光荣传统,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一代一代接续奋斗,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为建设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挥好云南作用、贡献云南力量。
(作者为中共云南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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