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义乌半程马拉松赛期间
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2024义乌半程马拉松定于11月17日(星期天)举行。届时将有2万余名运动员分别参加半程马拉松、迷你健身跑、亲子健身跑比赛,起跑点设在梅湖体育中心游泳馆前通道,终点分别设在游泳馆前通道、义乌档案馆北侧广场和梅湖体育场北侧通道。为确保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比赛期间,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义乌半程马拉松赛线路和方向:
1.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梅湖体育中心(起点)→清波路(全幅)(左转)→商博路(顺行)(左转)→诚信大道(逆行)至稠州北路交叉口回到顺行→诚信大道(顺行)(右转专用道右转)→西城北路(顺行)(斑马线左转)→大通路、幸福湖湿地生态公园绿道→建设水库水坝大道→幸福水库水坝大道(全幅)→大通路(顺行) (右转)→商城大道(半幅顺行 逆时针折返后)→商城大道(逆行)(左转)→西城北路(顺行)(右转专用道右转) →银海路(顺行)(右转)→福田路(顺行)→江滨北路(顺行)(左转)→宗泽大桥(顺行)(右转)→清波路(全幅)(左转)→梅湖体育中心(终点)。
2.迷你健身跑(8公里):梅湖体育中心(起点)→清波路(全幅)(左转)→商博路(顺行)(左转)→银海路(逆行)(左转)→福田路(逆行)→江滨北路(逆行)(左转)→宗泽大桥(逆行) (左转)→清波路(全幅)(右转)→义乌档案馆北侧广场(终点)。
说明:半程马拉松和迷你健身跑分叉点在银海路与商博路路口。
3.亲子健身跑(3公里):梅湖体育中心(起点)→清波路(全幅)(左转)→宗泽大桥非机动车道(逆行)(左转)→江滨北路(逆行)(左转)→宾王路非机动车道(逆行)(左转)→清波路(全幅)→梅湖体育场北侧通道(终点)。
二、根据比赛进程和线路设置情况,对相关道路实施临时封闭、分段开放、禁止停车等相关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11月16日(星期六)22:00起至比赛结束,为保证活动赛事顺利进行,上述赛道路段及梅湖体育中心(宾王路—清波路—宗泽路—江东路合围区域)禁止车辆进入、停放,并对管制区域内停放车辆进行清理。
(二)11月17日(星期日)7:00至11:30,将对宾王路-江东路-春风大道(S310省道)-大通路-西城北路-环城北路-城北路-口岸路-商城大道-稠州北路-宾王路围合区域(不含以上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除持有通行证车辆外,比赛道路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三)为尽量降低赛事对城区交通的影响,在比赛队伍未到达前,赛道沿线设置了多处交通穿越点,允许车辆、行人在现场执勤人员的组织下有序穿越赛道,但禁止进入赛道内通行,具体为:
7:40前,商博路与商城大道路口、商城大道与福田路路口、商博路与银海路允许车辆和行人穿越赛道。
7:50前,诚信大道与稠州北路路口、银海路与稠州北路路口、诚信大道与工人北路路口允许车辆和行人穿越赛道;诚信大道与商博路路口、城北路与福田路路口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穿越,但禁止机动车穿越赛道。
8:10前,商城大道与柳青路路口允许车辆和行人穿越赛道;商城大道与拥军路口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穿越,但禁止机动车穿越赛道。
8:15前,商城大道与雪峰路路口允许非机动车和行人穿越,但禁止机动车穿越赛道。
8:20前,银海路与城中北路路口、银海路与工人北路路口允许车辆和行人穿越赛道。
(四)为减少影响,将根据赛事进度,实行分段解除交通管制,恢复交通措施。
三、因今年赛事规模扩大、亲子路线调整,起终点周边可停车区域大幅减少,请参赛运动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打车前往参加比赛。
四、赛事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赛事情况和交通情况对交通管制具体时间进行调整,请行经比赛沿线及外围管控区域的车辆和行人服从现场交警和工作人员指挥。
五、赛事期间交通管控区域广、时间长,比赛沿线单位、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及时关注交通管理部门、导航地图发布的道路交通信息,并对本次比赛期间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1日
停车场分布
为确保赛事顺利举行,赛道和起终点周边秩序良好,特制定赛事停车指南如下:
1、赛道及赛道两侧严禁停车。
2、因今年赛事规模扩大、亲子路线调整,起终点周边可停车区域大幅减少,请参赛运动员尽量选择公交车、共享单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或拼车、打车前往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如确需驾驶车辆前往,请将车辆停放在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五爱新村东北侧停车场、勘测院南侧停车场、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新城吾悦广场停车场、广电大楼停车场、国际博览中心停车场等区域,详见附图。
4、梅湖体育中心区域内禁止自驾车辆进入,请服从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1日
图/文:文旅公司
一审:骆志城
二审:陈梦颖
三审: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