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法律一级学科博士点(附15所新增法学、法律一级学科博士点名单)

学术   2024-08-02 14:28   英国  

本文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

转载自:北大法宝

导语

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公示》。根据最新信息,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正在公示,法学相关学科中有15所高校拟获得授权点。


其中,西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烟台大学等8所院校拟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8所高校拟获得法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北大法宝热烈祝贺以上院校拟获得法学、法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以下是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中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发文情况统计、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汇总(2024年最新版)、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置沿革、与学位授权点相关文件供大家参考。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国务院学位办公示2024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

01

新增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汇总


02

新增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汇总


至此,全国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院校已达到68个。其中,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辽宁大学共8所大学获得法学和法律一级学科双博士点。


根据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的统计分析结果来看,拥有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68所院校均有较高的发文数量,其中排名前十的院校占比约为53%,依次为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其余58所院校占比47%。


图 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发文情况占比


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2023年45家法学核心期刊作为统计源进行统计分析,在68所拥有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院校中,发文量100篇以上的有7所院校,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发文量最多,有330篇,中国人民大学有220篇,华东政法大学176篇,武汉大学法学院139篇,北京大学136篇,清华大学129篇,西南政法大学124篇。


根据“北大法宝” 2023年对于高产作者的统计分析,在68所拥有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院校中,文章量5篇(含本数)以上的高产作者有50位,发文量326篇50位高产作者中文章量14篇的1位,为王利明教授;文章量12篇的1位,为刘艳红教授;文章量11篇的1位,为江必新教授;文章量10篇的3位,分别是丁晓东教授、莫纪宏研究员、张明楷教授;文章量9篇的1位,为刘俊海教授;文章量8篇的3位,分别是陈兴良教授、姜涛教授、张卫平教授;文章量7篇的7位,分别是程啸教授、高圣平教授、何志鹏教授、李奋飞教授、李建伟教授、刘仁文研究员、赵宏教授;文章量6篇的12位;文章量5篇的21位


全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汇总

(2024年最新版)


华东地区(21个)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政法学院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

安徽:安徽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华北地区(16个)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河北:河北大学

山西:山西大学


华中地区(9个)

湖北: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地区(6个)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云南大学

贵州:贵州大学


华南地区(6个)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东北地区(4个)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黑龙江大学

辽宁: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西北地区(6个)

新疆:新疆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分校(原西安政治学院)、西北政法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


附件一、中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置沿革

自1981年我国首次布局设置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至2022年最新审批设置结果,历次审批法学博士点累计共60个。我国法学博士点的设置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从1981年到1986的开张布局,二是从1989年至2006年的稳步扩展,三是从2008年至今的深化改革和优化结构。法学学科是在2002-2003年第九批授权审核时进行第一次一级学科博士点评审。

  • 2003年,6所高校首次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 2006年,批准新增6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是按照特别授权,自行组织的评审工作并顺利通过评审。
  • 2011年3月,新增28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以及中国海洋大学、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分校(原西安政治学院)共21个二级博士点升为一级博士点,批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7所高校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6年3月,教育部撤销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 2016年,新增2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上海财经大学、东南大学
  • 2018年,新增10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浙江工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暨南大学、贵州大学、新疆大学、云南大学、山西大学
  • 2019年5月,新增3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 2020年3月,新增2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华东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 2021年10月,新增2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福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2022年7月12日,新增3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
  • 2024年7月31日,新增8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西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烟台大学、南昌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新增8个法律一级学科博士点:对外经贸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附件二、与学位授权点相关文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5.《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42号建议的答复

6.《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增列的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

8.《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END-

编辑排版丨吴晓婧

审核人员丨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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