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再不重判,我们的孩子还要受多少伤害?
文摘
文化
2024-08-10 12:27
加拿大
我今天想讲的话题很沉重,但必须要说,因为这件事非常严重。大家知道我在2017年写过一本小说《刺》,讲的就是校园霸凌。我对这个话题非常重视,甚至在我写这本小说之前,没有任何一本小说或影视剧敢涉及校园暴力。直到我写完之后,才有各种影视作品开始触碰这个话题,大家才知道原来校园霸凌是可以被公开讨论的。
我们整天拿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这些施暴的孩子,但我们的法律和政策却没有倾向于保护受害者。这导致很多孩子意识到自己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才敢肆无忌惮地施暴,甚至一边霸凌一边说:“反正我是未成年人,打死你也没事,判两年我就出来了。”马来西亚国防大学的6个学生用熨斗把一个孩子活活烫死,这个孩子全身80%的烧伤,连私密处都被烫伤了,全身90多处伤痕,都是这6个学生造成的。一开始,最高法院仅以过失杀人罪判他们18年监禁,但马来西亚民众强烈要求重判。最终,在2024年7月,此案被重新定性为谋杀罪,6名学生被判处死刑。我看了法院的案件描述,用英文写道:“极为罕见的严重罪行,必须用最严厉的惩罚来震慑。”所以,当判处死刑后,那些施暴者的父母从法院出来时,跪在地上抱头痛哭。为什么?因为他们终于得到了公正的惩罚。这次判决表明,法律不只是为了惩罚,更是为了震慑。只有重判,才能让人明白霸凌是有代价的。
而我们现在的法律只是在隔靴搔痒,很多小混混,霸凌完别人后,关一两个月就出来了,变本加厉,受害者的人生却彻底毁了。对于学校,他们往往是能不管就不管,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警察更不会管,因为他们大概率会让学生回去跟父母或老师讲。如果父母能管,就不会有林奕含写出《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样让人毛骨悚然的小说。我再多说一句,这本小说刚出版时,磨铁的主编给我打电话,寄来繁体字的原稿。我一晚上看完了,看得声泪俱下,立刻打电话给磨铁的主编潘老师,我说我想见见这个作者,不知道她是怎么编出这样的故事的。他告诉我,作者已经自杀了。她的书出版后,台湾的性侵案有所减少,因为社会只有足够痛了,才会反思。大家还记得今年发生在我们国家的一场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吗?河北邯郸的三个初中生残忍杀害了他们的同班同学王子瑶。3月10号,王子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并报警。警方找到其中一个霸凌者时,他非常淡定,审讯完后还问警察:“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后来,警方复原了整个案情,这三个孩子哪里是孩子,简直就是畜生,是杀人犯。他们冷静地用铲子杀了人,然后把尸体埋在一个废弃的蔬菜大棚里,还冷静地把受害者手机里的100多块钱转给自己。当越来越多人知道这件事后,才发现王子瑶长期被这三个同学欺凌,每天都要转钱给他们。但因为他的父母不在身边,是留守儿童,所以没人保护他。你说,这三个孩子最后会怎么判我不知道,但我一定要呼吁:必须重判。这个案件发生在今年的3月份,说是7月份要开庭,但7月份没有开。我认为,我们国家真的应该拿这起案件做一个风向标,让所有施暴者心里颤抖,害怕,让他们知道,做这种事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的法律不应该保护施暴的未成年人,而应该保护好人,震慑坏人。对比马来西亚这次将6个施暴者判死刑,请注意,不是枪决或注射安乐死,而是绞刑,并且有媒体报道。这才是法律应有的尊严。而我们每次遇到这样的事情都只是判几个月,实在让人心寒。对比其他国家,比如日本,他们在校园霸凌事件中多次修改法律,甚至在2021年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再比如2015年,加州罗兰港的华人女生翟云瑶带着两个朋友对另一个华人女生进行残忍虐待。这些人很多是刚成年或未成年,他们对一个16岁的女生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虐待殴打,甚至用烟头烫她、脱光她的衣服,还逼迫她吃自己的头发。他们以为在美国提起公诉后,大不了就被遣返。结果,美国法院依然重判,主犯判了13年,连围观拍摄的都判了10年和6年。这个案件判决后,罗兰港地区的学校和家长都把它当作典型案例宣传,让孩子明白,霸凌的代价是十几年的牢狱之灾。这种震慑力,是我们社会所急需的。所以,我恳请大家关注并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知道邯郸的这三个杀人犯——对不起,我不称呼他们为孩子,他们就是杀人犯。他们的判决,关系到我们孩子的未来。我们现在真的需要一个有风向标的判决,这需要我们所有人一起努力。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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