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无人机爱好者李某为博取关注、增加网络流量,操控其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非法拍摄了某部队雷达站的部署情况及某集团军机关驻地的整体布局,非法获取了两项国家秘密,其中一项为机密级,另一项为秘密级。
法院判决
李某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其中包括“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此外,国家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中的重要成果及资料,如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技术发明成果、专利申请信息,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嫌疑人身份信息等,均属于国家秘密。
案例二
2022年,有关部门发现,某市直单位B科室的工作人员徐某,在其科室的微信群中传递了1份秘密级文件。经保密部门核查,还发现徐某不久前也曾发送过1份工作秘密文件。
违法后果
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互联网时还应遵循以下三点要求: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严禁在即时通讯工具、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布国家秘密内容;严禁在与互联网计算机相连的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或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案例三
戚某,原系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戚某通过拷贝、拍摄等方式私自留存了大量涉密资料。后因个人理财失误造成巨额亏损,戚某萌生出卖情报换取金钱的想法,并登录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官网,表达投靠意愿后,将单位涉密资料原件带回家中拍摄传递。经鉴定,戚某所持资料中包含多份秘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判决
戚某因犯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剥夺政治杈利1年。
案例分析
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不仅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和内部处理,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1条、第282条、第398条、第431条、第432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犯罪的定罪和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旦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刑事犯罪,可能会面临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人人守则、人人尽责。生活中,我们应如何保守国家秘密呢?
公职律师划重点:
秘密深藏心里头,打听索取祸根留;
文件资料不轻动,买卖持有法难容;
摘录复印不可取,翻拍更是错中错;
社交工具慎发言,微信微博都莫言;
公共场所不谈密,亲友面前也保密;
军事禁区不测绘,非法拍摄更不行;
保密原则记心上,国家安全有保障。
编辑:何宇维
校核:焦姣
审核:曹进、朱柯颖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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