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使2023年以后退休员工的年金“断崖式”下降 ,退休员工对于联通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问题的诉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公平对待:要求联通公司对所有退休员工公平对待,特别是2023年及以后退休的员工,他们认为自己的企业年金待遇较之前退休的员工大幅下降,这违反了国资委76号文件关于平稳衔接各类人群待遇的要求。
2、合理补偿:退休员工要求对因政策变动导致的年金损失进行合理补偿。他们认为,由于联通公司的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不合理,没有前瞻性,导致他们的年金待遇出现了“断崖式”下降。
3、透明度和公开性:退休员工要求联通公司公开企业年金的相关文件和决策过程,特别是关于特殊困难补助申请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以及为何采取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4、长期保障:退休员工担心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只是一次性的解决方案,他们要求有长期的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年金待遇不会因为政策的变动而再次受到影响。
5、遵守法规:退休员工要求联通公司严格遵守国资委76号文件的规定,平稳衔接企业年金实施前后退休人员的福利保障水平。
6、有效沟通和解决:退休员工希望能够与联通公司进行有效沟通,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通过威逼利诱或设置障碍的方式来推动他们接受不合理的补偿方案。退休员工的诉求是合理的,他们希望联通公司能够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中国联通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员工要问:
1、为什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日为2013年1月1日。出于什么考虑,依据是什么。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年金,就应该在这之前就有实施方案了,这个方案应该做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36号令中(第七条 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论通过)我们要求看到2013年之前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2、我们是2016年8月在企业年金申请表上签字加入企业年金计划建立企业年金账户并缴费的,在这之前根本就不知道有企业年金这回事。请问既然2013年1月1日是是联通企业年金实施日期,为什么不在这个时间给我们办理企业年金账户缴费?既然当时没实施企业年金,而是2016年8月实施的企业年金,“中人”的10年的过渡期就应该是2016年8月至2026年7月。所以企业年金(公共账户补偿缴费)就应延续到2026年7月。
3、请问我们是2016年8月参加的企业年金的,通过补缴的的办法给我们定义为2013年就参加了企业年金,补缴时没有通知和跟本人协商。补缴的资金应该是我们个人养老储蓄账户里的,还包括邮电分家的3000元。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用我们的钱补缴了,企业基本缴费部分用也是用我们的钱补缴的,企业缴费部分应该是个人缴费部分的4倍,我在我的企业年金账户里看到单位补缴的是我个人的1.7倍。再有补缴的资金在2017年9月和2019年9月两个时间补缴的,从2013年到补缴日期这部分资金没有产生收益。这样的补缴是否合理合法?把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补缴的资金和单位缴费补缴的资金来源会计科目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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