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 | 国际税收业务常见问题(三十二)

政务   2024-11-27 16:41   天津  


国际税收业务

常见问题(三十二)




常见问题

问:

非居民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哪些规定?


答: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上述所称非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居民条款规定应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的纳税人。

上述所称协定包括税收协定和国际运输协定。国际运输协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航空协定、海运协定、道路运输协定、汽车运输协定、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换函以及其他关于国际运输的协定。

上述所称协定待遇,是指按照协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供稿:河东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
版: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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