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时间及申报口径
用人单位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
二
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具体操作如下:
单位职工人数较多
单位职工人数较少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模块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具体操作如下:
用人单位可持加盖公章且有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来源:天津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