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家装焕新,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扬州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人不享受多套房补贴,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补贴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其中主城区申请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报送至市房产超市。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物业公司、社区、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
2、受理审核
主城区(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景区及生态科技新城)申请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3、补贴发放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周报送本地区拨付清单至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汇总提交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1、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补贴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3、申请受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工作日期间。
4、各地区申请地点:
主城区:扬州市房产超市窗口
地址:文昌中路20号
电话:0514-87800569
江都区:江都区房地产开发交易中心综合科
地址:工农路36号
电话:0514-86525830
高邮市:高邮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28、C29号窗口
地址:海潮东路997号
电话:0514-84641160
宝应县:宝应县住建局206办公室
地址:苏中中路625号
电话:0514-88250906 、80570953
仪征市:仪征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23、24号窗口
地址:西园北路39号
电话:0514-8029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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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需要提醒的是,上个月,市商务部门也发布了家装家居补贴,但与这次的补贴有所区别:
1、时间上。住建部门是7月25日以后竣工的,直至12月31日。商务部门是发文之日(11月11日)起至12月31日。
2、方式上。住建部门是申请人与装修企业签订合同,由装修企业实施,并购买装修材料的项目,装修企业需提供清单并盖章,为事后申报补贴。商务部门是装修人自行在装修材料商家购买的材料,在经登计注册的商铺现场购买时即扣除补贴。
3、补贴材料上。住建部门是通知上的8类装修材料,商务部门除上述材料处,还包含智能家电和家具等。
4、住建和商务补贴资金来源上为两个资金项目。但同一个人,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两个部门的补贴。(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套房的不同项目可以同时享受,如装修材料在住房部门申请补贴,家电家具在商务部门申请补贴)
5、住建部门12月31日前签合同付款,进场施工,12月31日后竣工的,也可申领。
内容来源 | 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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