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7时许
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汤庄中队值班人员接110指令:
“安大公路与新333交叉路口
一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与电动车相刮碰
需民警到现场处置……”
接警后,该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事发时,窦某 ( 男性,45,泰州人)驾驶苏M33XXX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由南向北,沿264省道行驶至安大公路与新333交叉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闯红灯的电动车骑手吴某 ( 男性,59,汤庄镇人)发生刮擦。
司机窦某对民警称:现想想还害怕,幸亏当天开的是空车,自己驾车正常行驶过绿灯,当绿灯还有5秒时,就敏锐觉察一名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车骑手,好像有闯红灯的苗头,出于安全考虑,本能的减速,没有加速通过红绿灯,及时刹住了。如果是满载化学品重型车,肯定刹不住,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所幸,骑电动车闯红灯的骑手吴某与自己驾驶的车刮擦后毫发无损。
民警在处理该起事故,调阅事发时的监控,让闯红灯的吴某看,吴某也是吓出一身冷汗,现场民警对吴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吴某连声保证以后不管再忙,再也不会闯红灯了。最终,民警对吴某下达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认定书,双方在现场协议私了。
闯红灯=变相自杀,闯不过去就是一辈子,闯红灯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0%。驾驶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通过路口遇到红灯时,要停车等待,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此时,另一方向的车辆驾驶人的注意力正集中在前方信号灯上,想要快速通过,其他车辆也会挡住了双方的视线,闯红灯很容易发生事故。
内容来源 | 扬州电视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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