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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一些经营者会想尽办法借钱周转。邗江的李老板就为了公司的发展,向朋友王某借了款,事后都如数偿还了。可没想到,当地警方却为此找上了门。
2019年,李老板经营的食品公司遭遇困境,需要500万资金用于周转。由于银行贷款的额度已经用完,李老板便向朋友王某求助。“王某也是开公司的,我问他能不能借点钱,他说过没有那么多,但会帮我想想办法。”王某思考了片刻,给李老板支了招:由他向银行贷款,再转借给李老板。李老板介绍:“他说,我们都是做生意的,可以签订采购合同,他可以凭合同向银行贷款。”
双方为此签订了奶粉采购合同,不久之后,王某的500万银行贷款就到账了,李老板收到资金后喜出望外,他和王某私下约定,按月支付高额利息。“银行贷款利息是5个点,我给他的利息是14个点,这件事情,就我们俩知道。”
2020年6月,李老板还清了借款。当月,王某再次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再次转借,李老板又于2021年全部还清。可没想到,2024年,民警找到了李老板,要求协助调查王某,这让他慌了神。利息高达14%!王某靠着银行贷款“生钱”,这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啊。银行贷款本该用于助力企业发展,这两笔总计1000万的银行贷款怎么获得审批的?王某怎么能得逞呢?随着警方的调查深入,背后的谜团被一一揭开。
原来,2024年,扬州某银行行长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办案民警深挖,发现王某当初能够顺利获得巨额贷款审批,离不开“落马行长”的帮忙。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庞敏介绍:“放款银行需要对贷款人的企业征信、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但是王某通过和该行行长的私人关系,很顺利就获得了总计1000万元的贷款。” 面对证据,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王某与“落马行长”来往密切,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千万贷款后,转手借给李老板。为了隐藏贷款的真实用途,王某还借用他人的银行账户,对李老板的高额返息进行了转移。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庞敏介绍:“李某按月将利息转账给王某可能增加案发风险,所以王某还找到了他的多位朋友,用他们的银行卡将李某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批转移,以规避银行调查。” 我国《刑法》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高利转贷罪。
12月6日,因犯高利转贷罪、洗钱罪,高邮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十六万元。对于其他涉案人员,司法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庞敏称:“在此提醒广大企业,银行信贷资金必须用于正规用途。以钱生钱、非法牟利,就有可能触犯刑法,切勿为一己私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内容来源 | 扬州电视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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