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刘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海姜大道科技路路口时,未走非机动车道,并突然向左变更车道,与一辆新能源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刘某轻微受伤。
新能源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这惊险一幕。从画面中可以看到,轿车沿中间车道正常行驶,临近路口时,右侧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向左急拐,轿车刹车不及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庆幸的是刘某只受了点皮外伤。
经查,刘某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且变更车道时妨碍正常车辆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无责任。同时,交警还对刘某机非不分,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分别处以5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勿“恃弱横行”
事故就在一瞬间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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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切不可因为省事、图方便而逆向行驶,不愿绕行只会给顺行车辆带来麻烦,并增加安全隐患。
行驶至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时,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变道前要提前减速慢行,停车观察,确认好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拐弯。
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此外,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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