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下面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案例
2024年1月18日8时许,231省道与353省道十字交叉路口东西方向为红灯,一辆电动自行车视而不见,径直沿着斑马线闯红灯通过道口。此时,南北方向绿灯正在倒计时跳闪,一辆小轿车快速行驶进入路口,加上轿车左侧一辆大货车遮挡住了视线,两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闯红灯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抢绿灯”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2024年7月5日上午11时42分许,在姜堰娄蒋公路与永发路交叉口,一辆左拐别克油电混动轿车遭受一辆直行吉利新能源轿车撞击。事故原因是:双方在经过有圆形绿灯路口时均未减速慢行,也没有瞭望确认安全。特别是别克车,为了抢先左拐通过,不但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反而在临近路口时猛地加速,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4年7月16日7时35分左右,在红旗大道与姜溱路路口一辆小轿车为抢绿灯最后两秒,未仔细观察、减速慢行,最后两秒冲过十字路口,与电三轮相撞。
通过观看下面视频学习,我们可以对事故的预防有更深入的认识,从而在日常出行中更加警觉。
(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
在预防事故的过程中,“看到”、“想到”和“做到”是三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首先,“看到”意味着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特别是在驾驶等高风险活动中,不能分心,必须集中精力观察路况,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源。这是预防事故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基础的一步。
其次,“想到”则要求我们在预料到或看到危险后,能够迅速思考并制定出应对措施。这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而是要正视问题,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最后,“做到”则是将思考转化为行动的关键步骤。在思考并制定出应对措施后,我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如提前按喇叭提醒其他车辆,将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随时准备制动,减速让行等。只有将这些措施真正落实到行动中,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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