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
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
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沐浴椅、坐式淋浴器、暖风机、呼救器、护理床、监控摄像头。
参与活动的商户销售享受购置补贴的商品,收货地址须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鼓励商户推荐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
(一)10月25日至支付清算平台开通之日前
消费者在此期间通过政府发布的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商品且已开具个人发票的,因已完成支付,无法通过支付立减的形式享受补贴,采取事后申报的形式补贴。参与活动企业可协助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支付清算平台(近期将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发布)相关端口提交申报信息,经支付清算平台审核通过后,按照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号;
(2)申请人本人的户口簿户号及照片、可正常接收电话、短信的手机号码;
(3)10月25日至支付清算平台开通之日前在活动商家开具的个人普通发票原件照片(须为本人首次开具,对重开、伪造的发票,不予认定补贴资格),并填写对应交易金额;
(4)申报发票对应的商品明细、支付凭证(POS小票、电子支付账单)、商品配送单、商品签收单等;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接收补贴资金发放)及银行卡预留手机号。
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将退回申请人限期修改,逾期作废。
(二)支付清算平台开通之日至12月31日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到活动门店购买补贴范围内商品的,通过支付清算平台支付货款时,满足条件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照片、户口簿信息及照片、手机号码)即可按商品成交价的15%给予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并开具个人普通发票。
如需退货,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实付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消费者同时购买了若干件活动商品,则按退货商品价格比例分别计算单件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则由支付清算平台与参与商家统一结算,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长按关注我们!
让我们互动起来!
商务合作:13641598868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