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山大桥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通知

文摘   教育   2024-09-18 17:12   湖南  

学生资助

工作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雨花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我校为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属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含民办)


二、补助对象
1、资助对象:

(1)特别困难类: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
(2)困难及一般困难类:其他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充说明:我区在统计时将以上困难类别细化为16个类别:1.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2.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5.农村低保学生;6.城市低保学生;7.农村特困救助学生;8.城市特困救助学生;9.低保边缘人口;10.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11.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含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12.孤儿;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1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16.烈士子女。

非寄宿生填报:《雨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附件2)。

2、界定条件:参照湘教发﹝2019﹞30号《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三、补助标准

非寄宿生312.5元/生·期;


四、申请提交材料
1)《雨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附件2)。
2)相关证件材料:有证件的根据所属类别对应提供原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扶贫明白折发放流水、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救助(含孤儿证)、残疾人症、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手册(工会认定)、烈士证等证件中任一证件的复印件或系统内证明其困难类型的截图。其他没有证件的类别,需家长提供相关原始凭据。
3)监护人(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及监护人(收款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复印件要体现收款人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5)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页 [此页模板参见附件4。要求:1.账号必须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扶贫明白折账号或者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长沙农商银行)账号(雨花区建档立卡户统一使用明白折账号);2.账号及身份证图片清晰且账号户主要与报送的收款人一致] 。
6)特别强调:1、每位学生的资料按申请表、贫困证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收款人账号信息页依次按顺序装好。
2、如满足申请条件,不需要申请,则提供放弃证明(附件5)并签字按手印。
申请资料请交给班主任,截止日期:2024年9月23日。
长沙市雨花区枫树山大桥小学

2024年9月


附  件
1、《雨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附件2)
2、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页(附件4)

3、放弃资助证明(请务必按好手印)(附件5)


END



撰稿/一审:刘茜
二审:樊欢
终审: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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