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花炮作为最具代表性的爆竹种类,盛产于唐宋时期,包括鞭炮和烟花。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出版的《中国实业志·湖南篇》和《湖南之鞭爆》均记载:“盖湘省鞭爆之制造,始于唐,盛于宋,发源于浏阳也。”
1995年,浏阳被国务院授予“中国烟花之乡”的美誉,并被列为地方性产业保护项目。“花炮之乡”为民间称谓,因为浏阳的花炮产品卖到世界各地被世界人民所熟知,便美其名曰“花炮之乡”。 所以最早被称之为“花炮之乡”的是浏阳。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有利用火烧竹子以求平安吉祥的记载。但从李畋利用“竹实硝磺”给唐太宗除妖解瘴的故事可知,到了唐代,以“竹实硝磺”的“爆竹”在民间已经开始流行了。
南宋晚期至元朝中后期,上栗地区的杨岐、流江和桐木镇的枣木等山区乡村,群众开始利用山上的毛竹生产“爆料纸”。据杨岐南源村梁氏族谱记载:“元朝至正年间,梁仲德自山东鱼台举家迁徙南源落户遂家,利用山上毛竹生产“大捆纸”(即生产鞭炮的爆料纸)。在当地爆竹作坊销售。”
据《萍乡县志》记载:明朝中期,上栗市的鞭炮作坊达200家,年产鞭炮近万箱,鞭炮除内销外,还用船从栗河运往湘江销入长沙和南洋各地。
醴陵自古便是中国花炮生产的中心之一,是烟花鞭炮的发源地。据史料记载,“湖南生产鞭炮始于唐代,发达于宋末及清乾隆年间……湘东之平江、浏阳、醴陵……均为爆竹制造中心地”(民国24年《中国实业志》),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
浏阳烟花秀,图片来源:CGTN
醴陵花炮的起源与上栗同源(李畋出生地麻石村在唐代属于袁州府萍乡县上栗麻石(今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小水村麻石街)人,而现在的麻石村属于醴陵市。此位置如今处于江西湖南两省交界处,所以醴陵和上栗都认为他们是花炮祖师爷的李畋出生地。),走出了一条由没落到辉煌的创业之路,实现了产品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由千百年的传统生产技术向传统技术与现代科技成果相结合转变,由内销为主向出口内销并举转变,花炮产值位居全国主要产区县(市)前茅,并销往80多个国家、地区和全国各地。在国庆50周年及澳门回归等重大焰火晚会上,醴陵烟花大放异彩,以迷人的魅力赢得了世人的由衷赞叹。
万载花炮产于宋盛于清。几百年来,勤劳智慧的万载人民从事花炮生产日众,代代相传,故有“花炮之乡”的美誉。据县志记载,清道光以来花炮已“通行南北,商贾络绎”。1936年4月,江西省举办运杭会,万载送去的“同心茂”、“振生万”爆竹均获浙赣特产联合会奖状。
自2005年开始,万载全县547家花炮企业共投入1.6亿多资金对花炮企业进行硬件建设,成立了花炮销售、运输、燃放等集团公司200多家,从业人员占全县人口的三分之一,实现了企业化、集团化、产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产品远销欧、美和东南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达数千万美元。《万载花炮制作技艺》已经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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