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患者有类似的困惑。那么,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以外包装上的有效期为准?还是将未用完的药品立即丢弃呢?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合格质量的期限。通常是指我们在药品包装上看到的有效期,是由药品生产厂家经过严格的药物试验来确定的,即药品在规定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贮存至质量能够符合疗效要求的期限。是针对包装完好、独立包装以及未开封过,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贮存的药品而言的。药品开封后使用期限:药品一旦开封后,保存条件发生了变化,药物直接暴露在空气中,环境中的细菌和杂质也可能会接触到药物,从而导致药品污染或变质,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使用期限会明显缩短,不再等同于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并且不同剂型的药品,使用期限在开封后也存在差异。
有独立包装的药品,如铝箔的“板装”药等,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条件贮存且包装完好,可使用至药品外包装规定的有效期。瓶装药品启用后,瓶盖会反复开启和关闭,药品污染和物理化学降解的风险就会增加,因此,瓶装口服药品开启后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或药品剩余有效期的25%,且以较早的时间为准。存放在便携式药盒中的片剂和胶囊建议2个月之内使用完毕(如有效期<2个月,则以有效期为准)。医院用服药袋分包装的药品,由于密封性不好,且容易吸潮,建议在医生开具的疗程内服用完毕。使用前如观察到下列情况:发霉,显著变色(如白色的变黄、黑、红),气味或味道有显著变化,片剂或丸剂松散,糖衣片破裂,片剂、胶囊剂或丸剂出现粘连等,表明该药品已经变质,不能再使用。这类药品松散干燥、容易滚动,开封后极易受潮,建议尽快使用。若出现吸潮、软化、结块等现象,说明药品已变质,不建议继续使用。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糖浆剂表面容易滋生霉菌,开封启用后一般不宜久放,部分药品说明书上会明确标出开封后的使用期限。如药品说明书没有标注,且在阴凉干燥处保存的糖浆剂,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对于口服溶液、混悬剂,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2个月。营养丰富的肠内营养口服制剂开封后如果不能一次用完,应放冰箱冷藏,并在24h内服用完。现用现配的混悬液一般可在室温下贮存14天,若说明书有标注使用期限,则以药品说明书为准,如阿奇霉素干混悬剂,说明书明确标明必须在5天内服用。开封后按规定条件存放的糖浆剂、口服溶液、混悬剂,在使用期限内再次服用时,应在光亮处观察溶液,如果出现大量沉淀、块状物或酸胀、异臭、霉变、胀瓶等异常现象,表明药品已经变质,不能服用。依据《中国药典》 (ChP) 2020版制剂通则,常用的滴眼液、眼膏、滴鼻液、滴耳液等,开封启用后应在4周内用完。药品说明书有标示的,需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开启需在7天内使用;吡诺克辛滴眼液溶解后的溶液应在阴凉处保存,需在20天内用完。软膏剂开启后于室温,最多可以保存2个月,当出现明显基质分层或出水现象严重或有异味及膏体变色时,不宜再使用。药品说明书有标示的,需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一些有外包装的单剂量小瓶吸入用药,如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溶液,外包装开封后,应避光保存,并在3个月内使用。打开后的单剂量小瓶一般建议立即使用。若是未开封状态,在2-8℃冷藏环境下的有效期与外包装上所标识的有效期一致。已启用的胰岛素放在不超过25℃的室温阴凉处保存,可保存28天。一般已启用的胰岛素不必再放入冰箱冷藏,因反复剧冷剧热易造成胰岛素变性失效。按照药品说明书标准贮存条件存放药品,建议每3-6个月清理一次家庭小药箱,及时丢弃变质、过期药品。药品说明书上都明确规定了该药品的贮藏条件,用药前请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参照药品说明书存放药品。《中国药典》中要求常温储存为10-30℃;阴凉条件储存指温度不高于20℃,阴暗处指避光且温度不高于20℃,冷藏条件指2-8℃(切记不得冷冻)。开封后应该丢弃药品包装内配备的干燥剂和棉球。因为药品开封后原本用来保证环境干燥的棉花或干燥剂因吸收了大量空气中的湿气,反而增加了药瓶中的湿度,更容易使药品受潮变质。且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反复触摸棉花和干燥剂,容易滋生细菌。防止药品使用过程中的污染。多次剂量的口服液体制剂,如复方甘草口服液,服用时不建议嘴对瓶口,因会把口中的微生物带入瓶中而污染药物,且服用剂量不准。药品从原包装转移至便携式药盒的过程中,不要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口服溶液滴剂、滴眼液和眼膏的管口或瓶口,使用时建议不直接接触人体,也不要接触到其他物体。
[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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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一院药学部 作者:钱亚芳 审核:钱春艳、薛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