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工作电脑藏64G色情视频被开除,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导读: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近日,一起关于男子因在工作电脑中私藏64G色情视频而被公司开除的案件,经过法院的一审和二审,最终尘埃落定。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该男子黄某自2007年7月2日起在上海某公司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双方签订了自2016年7月2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黄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7232.23元(税前)。然而,在2018年11月,公司发现黄某日常使用的工作电脑中存有大量色情图片和视频,共计64.8GB。公司随即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从4755个缩略图中发现了大量不雅视频或图片内容,其中还包含有身份证、居住证等缩略图信息,表明用户存在保存、浏览不雅视频或图片的行为。
面对公司的指控,黄某在2018年11月23日的谈话中表示:“我确认,我不应该在公司电脑上储存这些色情片,但是我保证我没有在公司看过。”然而,公司并未因此姑息,于2019年3月12日书面通知黄某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为“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也违反了基本的职业规范”。
黄某对此不服,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41万余元。然而,仲裁委裁决仅支持了公司应支付黄某2019年度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黄某对此仍不满意,诉至法院。
在一审中,法院认为黄某在公司的《使用技术资源规定》及员工手册中均签字确认,且公司对包括黄某电脑在内的IT设备作出过明确的使用规定。黄某确认存在向公司电脑储存淫秽视频之行为,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存在后台修改数据的可能性。因此,法院认为黄某在公司电脑中放置淫秽视频或照片,确有违职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亦不符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之初衷。故公司据此以黄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之行为,并无不妥。一审法院遂判决公司应支付黄某2019年度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2719.34元,驳回黄某其余诉讼请求。
黄某仍不服,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认为,黄某虽主张硬盘内数据有被添加、篡改、删除等操作可能,但并无任何证据可予以佐证;虽对司法鉴定意见书、公证书有异议,但是亦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反驳。因此,根据在卷证据,黄某在其工作电脑中放置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的行为具有高度盖然性,应认定该事实存在。该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且亦违背公序良俗。二审法院对黄某提出严正批评,并认定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之行为并无不当。同时,黄某于2018年被发现在其日常使用的工作电脑中存有大量淫秽图片和视频,故公司根据其表现决定不发放其2018年年终奖,亦无不妥。综上,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广大职场人士,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切勿将个人不良行为带入工作场所。同时,公司也应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符合规范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