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为进一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方便广大复诊患者检验、检查,提高患者满意度,即日起,全旗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设便民门诊服务,便民门诊诊查费5元/人次(60周岁及以上免费)。
便民门诊服务业务范围:
3.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常规处方用药量遵循“门诊七天”原则。长期慢性病患者,须说明理由可适当延长至4周用量。
便民门诊不提供的服务范围:
便民门诊不开具毒麻精药品及肿瘤科、急诊科、儿科和产科等专业性很强的特殊用药,不开具注射类药品处方;不出具疾病证明书、病假条等医学证明文书。
温馨提示:
便民门诊不能代替普通门诊诊疗。便民门诊不接诊初诊患者及病情不稳定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患者;不接诊诊断不明、急危重症患者;不书写普通门诊病历,不开具病情证明、诊断书;不做病情、检验、检查结果的解释;如有以上需求,请到专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