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起来作出梅毒的诊断:
⑴病史:多数有不安全性行为史,或性伴感染史,或多性伴史。
⑵体检:是否有符合梅毒的各种临床表现和体征。
⑶血清学检测:抽血做梅毒血清学检查,检查血液中有无感染梅毒的证据(梅毒抗体和非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者取皮肤损害的分泌物做暗视野显微镜检查,看是否有梅毒螺旋体。由于新生儿可以携带从母亲获得的各种抗体,包括梅毒特异性抗体,因此,即使新生儿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也不能诊断“胎传梅毒”。
生母为梅毒患者,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测并结合临床症状可诊断为胎传梅毒患者:⑴在早期胎传梅毒儿的皮肤黏膜损害或组织标本中可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核酸扩增试验检测梅毒螺旋体核酸阳性;⑵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大于或等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⑶出生时不能诊断的儿童,在任何一次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⑷如果在18月龄前不能诊断胎传梅毒的儿童,18 月龄后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仍阳性。青霉素至今仍是治疗梅毒最好的药物,国内外尚未发现有对青霉素产生耐药的梅毒螺旋体。青霉素治疗梅毒的主要机理是阻止梅毒螺旋体细胞壁的再生和修复,即阻断它的繁殖,梅毒螺旋体的繁殖周期约30~33个小时;因此,青霉素的有效浓度(0.03单位/毫升)必须维持7~10天后,才能彻底杀灭体内的梅毒螺旋体。由于水剂青霉素吸收迅速,排泄也快,一般的注射次数无法达到维持上述的有效血清浓度,所以治疗梅毒最好使用长效青霉素,如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只是在治疗神经梅毒时用水剂青霉素(因长效青霉素较难通过血脑屏障),剂量为每次300~400万单位,静脉滴注,每4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后,继续用卞星青霉素治疗一个疗程。梅毒患者治愈后会终生有梅毒特异性抗体,有人以为今后就不会再感染梅毒了,实际上仍会再感染,曾有某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患梅毒治愈后很长时间没有发生性行为,最近发生了一次无保护性行为后又感染梅毒了。这是由于梅毒螺旋体的抗原性较弱所致,不能释放出足量的抗原,产生的抗体在质与量上都有缺陷,无法发挥足够的免疫作用,起不到预防感染的作用,造成患者治愈后仍可再感染。梅毒的传染性在早期(2年内)较强,晚期较弱。经正规治疗并判愈的梅毒病例,如随访2年无复发或再感染就没有传染性了。如果接受的是不规则治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滴度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就会有传染性。为了保证治愈,及时发现和处理复发患者,早期梅毒经足够治疗后,应该随访2~3年,第1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晚期梅毒需随访3年,第1年每3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
经过规范治疗,梅毒是可以治愈的。判愈标准分临床治愈和血清学治愈。
⑴临床治愈:①临床症状消失。一期、二期和三期梅毒,皮肤、黏膜、内脏的损害全部消失,内脏功能恢复正常。有的可能继发或遗留功能障碍,如视力减退;遗留瘢痕或组织缺损(马鞍鼻、牙齿发育不良等);②梅毒非特异性抗体转阴,或仍为阳性。
⑵血清学治愈:梅毒经足够的抗梅治疗后,两年随访期内梅毒非特异性抗体由阳性转为阴性,脑脊液检查阴性。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免疫系统受损,所以早期梅毒可以不出现皮肤损害、关节炎、骨炎等,但处于活动阶段,病程进展快,可很快从一期梅毒发展到三期梅毒,甚至出现快速进展的恶性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还可增加早期神经梅毒的发生,并影响抗梅毒治疗的效果。可见无论是梅毒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还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感染梅毒,都会加重病情,增加治疗难度,因此,梅毒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都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合并感染。/健康科普
来源:综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热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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