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民间借贷掩盖下的集资诈骗

文摘   2024-12-02 18:42   北京  

近几年来,民间高息借贷的经济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其中不乏为经济纠纷掩盖下的集资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往往以投资项目、合伙做生意等可以获取高额回报或高息为名,选择亲戚、朋友、同事借资或融资,最后卷钱逃跑。


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行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这种借贷通常是基于亲戚、朋友、邻居或社交关系建立的,利率和条件也相对灵活。


普通民间借贷与民间借贷形式的

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


普通民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借款人向亲戚、朋友、邻居等自己熟悉或认识的人借款,借款范围相对比较窄。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既有一定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存在一些高利率,更多的则是人情关系,出借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而把钱借给借款人用。


民间借贷形式非法集资的行为一般是借款人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进行融资,虽有熟悉的人,更多的则是不认识的人,借款范围非常广,承诺给予回报的方式更加多样化。



民间借贷形式的非法集资特点

1

欺骗性

借款人往往隐瞒真实情况,花言巧语迷惑债权人,千方百计将债权人的钱弄到手,加之债权人的知情有限,单纯的存款获取利益的情况越来越不适应居民渴取高额回报,将钱轻易借贷给借款人。


2

诱惑性

借款人承诺的高额回报,往往是银行同期利息的数倍,令债权人怦然心动。


3

难维权

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多以借条形式出现,有的根本就无借条或其它凭证,一旦出现纠纷,债权人难以维护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形式的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

由于民间借贷是公民之间私下行为,初始阶段往往不被他人所知,管理及执法机关无法预知,待吸收一定资金后,借款人往往已是债台高筑或逃匿,使债权人血本无归,从而引发经济纠纷及社会矛盾,更有可能引发各类刑事案件。


1、民间融资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提供了可能。 


借款人编造理由,以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后,或挥霍,或携款潜逃,在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同时,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隐患。


2、容易引发其它刑事案件和社会矛盾。


由于参与人数众多,被骗金额较大,有的人员倾全家之所有,也有的东借西凑,被骗之后自然苦不堪言,为了保证所投资金能收回,不受损失并获取自己所希望获得的利益,而引发上访、缠诉等社会问题。或在催讨过程中极易发生打架斗殴、绑架、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犯罪案件。


3、潜伏期长,后果严重。


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活动情报信息的掌握比较被动,主动发现及有关部门移送的不多,而一旦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往往集资行为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甚至资金链已经发生断裂,资金已被转移。


4、缺乏证据,维权困难。 


民间借贷的非法集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口头约定,有的写借条,有的以现金偿付利息,有的将利息加入现金另立借条进行“利滚利”。一旦案发,有些参与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造成公安机关取证难和群众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集资者在案发后,一般都已将集资款项挥霍一空,造成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无法挽回。



案例课堂

2006年,王某兄弟成立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煤炭生意,取得了不错的收益,成为了小有名气的企业家。2015年,因煤炭业务下滑,公司持续亏损,王某夫妇遂以银行渠道取得的贷款数额有限为由开始向亲戚朋友、内部员工借款。2016年,夫妇二人赴东北开展玉米种植业务,但是又遭遇投资失败,资金需求不断加大。王某夫妇的借款对象便逐渐从亲朋好友、内部员工拓展到街坊邻居等社会人员。2015年至2019年10月间,王某夫妇通过约定还本付息,出具借款协议,累计向133人借款约1亿元。


2020年年初,王某夫妇资金无法按期兑付,部分借款人遂向某地公安局报案。2020年5月,公安局对王某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经查,其借款资金仍有6100万元未兑付。借款金额从几千至数万元不等,年化利率在10%~20%不等,所借得资金除还本付息外,均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形式的非法集资风险?

(1)公众在从事借款或其他商业投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在遭受经济损失后,能够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补救。


(2)不要被高息红利所引诱,要分析借款人或融资人的经营实力及利润空间。


(3)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贪图小利,避免上当受骗,防止因涉嫌犯罪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这些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国家不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

· 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

·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 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来源|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孙河地区办事处
传播正能量,助力和谐社区建设!这里是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人民政府和居民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