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红十字会2024年底
“少儿大病救助”项目启动通知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2024年底“少儿大病救助”项目已启动,依照朝阳区红十字会《少儿大病救助实施细则》,本着一年救助一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可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属社区居委会。
救助对象
少儿大病救助对象为具有朝阳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患有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衰竭、恶性肿瘤五种大病之一或多项,因病致贫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救助:
(一)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拒绝朝阳区红十字会调查核实情况的;
(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或不真实医疗费用支出和相关证明的;
(三)朝阳区红十字会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2日(在区红十字会官网上公示,仅公示姓名、性别及年龄)。
救助程序
由救助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救助申请表两份;
2.救助对象及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申请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内三级甲等具备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检查报告及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4.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药费、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如原件交保险公司,请交保险公司分割单原件);
5.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应当提交“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低收入人员应当提交由朝阳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复印件一份。
6.未参加医疗保险及未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人员,应当提交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原件。
申请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居民到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少儿大病救助申请表》。
2.报送材料必须符合所有要求,交户籍社区居委会。
3.按照自费金额确定救助金额,药费单据必须是收费票据的原件,票据上无自费内容的不予接收,药店票据及热敏条无效。提供的所有票据需按照时间顺序粘贴在A4纸上。
4.一般家庭最多提供3万元自费票据,低保低收入家庭最多提供5万元自费票据。
5.银行卡建议使用孩子本人的,使用父母的银行卡需要在申请表写清楚,并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亲属关系。
如有任何问题,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