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方便,随意将车停在路边,看似是方便了自己,实则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当违法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呢?近日,余姚交警就公布了一起交通事故,车主因违停遮挡视线,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当天下午4时许,在开丰路与万达金街路口,市民刘某为了方便去银行存钱,就随意将汽车违停在了该路口转弯处。刘某离开后不久,就在她的车旁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刘某万万没想到,这起交通事故竟与她的违停行为息息相关。当时,宗某骑行共享单车由南往北逆行至该路口,但由于受到刘某违停车辆遮挡视线,他并未及时看到正常由西往东骑行的外卖骑手于某。等他们互相看到对方时,刹车已是为时过晚,双方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起。于某的脸部因碰撞受伤,鼻子上流了不少血,各自的电动自行车也都有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于某被迅速送医救治,事故导致于某的鼻梁骨骨折。“我才刚刚送了两周外卖,没想到就受伤了。”今年19岁的于某说,他目前选择了保守治疗方案,正在家里静养。
接警后,交警第一时间查看了现场公共视频,了解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最终,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逆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宗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违停车主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外卖骑手于某无责。
事后,汽车车主刘某懊悔不已,她表示今后一定将车辆规范停放,绝不会再将车辆随意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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