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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由黄廷方慈善基金于2016年出资设立,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生赴海外攻读LLM学位或赴香港攻读LLM学位/JD学位。该项目2017年至2023年共奖励33位优秀学生。
黄廷方先生是新加坡远东机构和香港信和集团的创办人,新加坡远东机构是新加坡当地最具规模的私人发展商,信和集团是香港主要地产发展商之一。黄廷方先生一生俭朴勤奋,奉献社会。为纪念黄廷方先生,并继承先生乐善好施的传统,黄氏家族数年前出资成立了“黄廷方慈善基金”,广泛资助弱势群体以及教育医疗环保扶贫等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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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评奖机构
2024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将继续面向联盟内地成员高校和部分非联盟成员高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继续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成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共20家内地、港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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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范围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
在以上列及院校就读的内地和香港籍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三校JD学位/LLM学位项目录取。
(二)奖励条件
爱国爱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具有奉献精神和感恩之心,热心公益;
在校期间无学校和社会处罚的记录;
未同时享受其他社会奖励及资助;
已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JD学位/LLM学位项目无条件录取(仅差毕业证的有条件录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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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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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委员会构成
黄廷方慈善基金会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高校专家、外聘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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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程序
请满足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
(一)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审批意见处请联系所在学院填写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并请签字盖章。
(二)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 上述表格完成后,请将附件1纸质原件交至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南阁104室);附件1、附件2电子版请命名为“姓名+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邮件主题同文件名),发送至港澳台办公室公邮gangaotai@pku.edu.cn。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四) 请随邮件发送个人的雅思或托福成绩单以及录取通知书电子版
(五) 申请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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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项目主管,丁老师
咨询邮箱:gangaotai@pku.edu.cn
电话:010-62751258
附件:1.“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
2.“黄廷方·法学奖学金”推荐信息汇总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北京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