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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宽容有底线 依法惩处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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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是一名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2023年2月,王某在某洗浴中心房间内,不顾被害人白某咬其肩膀、扇其耳光的反抗行为,强行用手以摁压的方式控制白某,强行与白某发生性关系。案发时,受害人白某年龄刚满十六周岁。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王某违背其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鉴于王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