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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南关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基层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实体入驻当地综治中心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派驻法官团队入驻南关区综治中心,推动辖区矛盾纠纷治理能力跃升新层级。
早在2021年5月,南关区人民法院就以定点轮值的方式入驻南关区综治中心,相关工作得到了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今年,南关区委政法委加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力度,用时三个月对综治中心进行高标准改造升级,建成了资源力量聚合、联动机制健全、科技设施完善的全新的南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南关区人民法院迅速响应,立足打造“南关枫景、法润万家”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品牌,选派优秀的审判执行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努力将“让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落到实处。
来源: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文字:仲光锐
编辑:丛群
初审:于东林
复核:孙茁
终审:高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