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8吨!!!严重超载违法曝光

文摘   2024-11-19 22:14   甘肃  


货车超载

是公认的“公路杀手”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极易造成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

大家深知其危害性
但是总有驾驶人
铤!而!走!险!


酒泉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查获的

“百吨王”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4年11月9日,驾驶员张某驾驶鲁H23F10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马宁线下行617公里800米处被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核载49吨,实载131.08吨,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


案例二
2024年11月9日,驾驶员杨某驾驶鲁H60P35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马宁线下行617公里800米处被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核载49吨,实载121.88吨,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


案例三

2024年11月9日,驾驶员李某驾驶甘C17980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马宁线下行617公里800米处被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核载49吨,实载129.5吨,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



案例四

2024年11月9日,驾驶员满某驾驶甘AA7191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马宁线下行617公里800米处被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核载49吨,实载117.66吨,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民警依法对满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



案例五

2024年11月9日,驾驶员王某驾驶鲁H22W71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马宁线下行617公里800米处被阿克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核载49吨,实载125.4吨,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



酒泉公安交警提示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交通安全,不可懈怠
心存侥幸,潜伏危害
安全第一,规范装载

遵规守法,平安归来

来源:酒泉公安交警

最爱大酒泉
最爱大酒泉官方账号!
 最新文章